第60章
  他不明白什么?
  当时白敏以为他还想对自己说什么呢,最后他只听见陆建明说出了那一句:“……人为什么能说变就变了呢。”
  白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个每个分手的人都必然会经历的毫无意义问题,当初他自己也追问过。
  原来陆建明也会有这样的一天。
  而陆建明就那么看着白敏的脸。那眼神分明是心痛的想靠近的,下一瞬却又移开了视线。
  陆建明要把卖房子的钱留给白敏。
  白敏拒绝了,说:“可是这是你买的房子。”
  陆建明问他:“你知道为什么会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吗?”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逻辑在于:其中一方挣的钱不完全是他个人的,因为他的成功往往建立在夫妻双方共同投入的基础上。他们是一个共同体。
  按照陆建明的意思,卖房子的这些钱全都是白敏的。
  白敏还是坚持不肯要。
  陆建明从身侧拿出来了一个盒子。
  白敏看着那熟悉的翻盖和红彤彤的喜庆配色,他没有动。
  陆建明说,这盒子里的就是白敏卖房子那一份的钱中的一部分了。
  轮胎镯,顾名思义,轮胎一样宽的镯子。男款大圈口,卡15。这还没完。陆建明拿出来的这一只,是实心的。
  白敏视线一经碰触到熟悉的金灿灿的光辉,他不觉地轻轻吸了一口气。
  是这世上唯一只有一种东西才会拥有的、那种最纯正最养眼最摄人心魄的金颜色。
  陆建明看着他此时的表情,眼底不觉浮现出了淡淡的笑意。
  他时常会梦回他们从前。从梦中醒来之后,便会睁着眼睛一夜无眠。直到天边亮起第一抹白。这些日子以来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唯有今天,只有这一刻,是他多日以来内心真正感觉到自己还活着的几秒钟。
  白敏是个金镯子专家,当他还在悄悄查看那条轮胎镯的做功和工艺时,身侧的手便被人拿了起来。
  陆建明垂下头,一手拿起那只镯子,一手端着白敏的手,他慢慢替白敏戴上了那只镯子
  这个动作像是戴戒指一般地。郑重又放轻了,戴好之后还认真看了一看。
  白敏皮肤本来就白,一只手仿佛自带一层柔和釉色,戴上一只粗大的金镯子后,更是衬托得皮肤白皙细腻了。
  “好看。”陆建明说。
  他松开了白敏的手。
  ……
  白敏对陆建烽如此解释道:“你哥最近也送了个镯子过来呢。”
  陆建烽:。
  真是创业未半,出师不利。
  他气不打一处来。精心送出的礼物结果是别人已经收到过的。这件事本来就已经够糟心了。更让人烦躁的是在他之前的人是陆建明。
  该说真不愧是亲兄弟么。两人想到一起去了。他们两个人选择送了同样的东西。
  陆建烽觉得晦气之余,心想算了。
  毕竟白敏的喜好如此公开且明显,这也是可能会出现的巧合。这也不算什么。那个就当他们的告别礼物吧。
  看在陆建明即将要见证白敏对他的爱情的份上,陆建烽不和他计较这些了。
  当时的陆建烽只是啐了一声,还完全没意识到接下来整件事情的走向会变得越来越不对劲。
  【📢作者有话说】
  一想到自己接下来要写什么东西就想笑。此刻追更的读者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后面将看到何等精彩的剧情。
  依旧美味/.
  ◇ 第33章
  那天的那只金镯子还是回到了陆建烽手里。
  白敏到最后也没有收。理由很简单,太贵重了。就算是他喜欢的东西,但现在的白敏并不会无缘无故收下他这样一只金镯子。
  即使陆建烽说了理由是自己弄坏了白敏的上一只镯子也没有用。
  被拒绝了。陆建烽本来还没那么生气的,但是在听说白敏其实前面已经收了陆建明的镯子后,他一下气不打一处来了。
  金镯子送在他前头,他忍了。现在连白敏收下镯子,都赶在他前头是怎么回事?
  白敏:“小烽啊,钱不是这么乱花的。你还年轻,现在就这样大手大脚……怎么了,说你两句又这样。你现在是什么表情,收回去。三,二。”
  陆建烽可不管这些。凭什么陆建明可以,他就不行??
  他不信。
  在陆建烽这两天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无所不用其极的撒泼打滚下,白敏终于耐不住软磨硬泡,感觉这样下去他会纠缠个没完没了。白敏松了口。
  白敏最后只能无奈说:“知道了知道了。那先放在我这里,替你保管着。等你以后长大了再还给你。”
  不管怎么说,最后的结果是终于是肯收下了。是陆建烽想要的结果。
  白敏答应他的那天,是陆建烽第二次看见他戴上自己选的那只镯子。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简约款的素圈金镯扣在腕间,亮闪闪的金与凝白的皮肤相得益彰,一直到指尖都显出几分温婉。看画面就感觉整只手香香的。
  白敏的手腕也不空。但是戴上别的镯子,和戴上他的镯子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开心啦?”白敏问他。
  眼前戴着镯子的那只手伸了过来。伸到近前,往上,落在他的发顶上揉了揉。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带有目的送出的镯子,看见白敏真的戴在手上了,心上又有种无可比拟的满足感。
  陆建烽被摸得眯起眼睛。
  手沿着轮廓滑下来。他歪头靠进那只手心里,又用脸、用整个脑袋去磨蹭那只手。
  有时候他真的能理解为什么玉会有触手生温这种唬人的说法。
  因为不是唬人的。
  人类的皮肤能细腻到这种程度,摸上去后能吸住你的手。就,能明显和自己之间隔着一层粗糙。这粗糙是他的皮。
  柔润,细腻,温软的。深吸一口。
  陆建烽现在能把把他手上的香气全部都一口气吸进肺里。
  他要如何,才能天衣无缝鬼斧神工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刺探出现在陆建明在白敏心目中的位置呢?
  到底是什么位置呢?
  ……对啊。
  陆建烽心想。
  他占了你心里多大的位置呢。
  “哥,”他在柔软的手心里睁开眼睛,静静问:“我和陆建明送的镯子,你喜欢哪一个?”
  白敏自然道:“当然是喜欢小烽送的。”
  “真的吗?”
  “真的。”白敏的声音轻声地在他上方响起:“哥最喜欢小烽送的镯子了。”
  “那陆建明和我呢,”陆建烽问:“你更喜欢谁?”
  白敏道:“你乖乖听话的话,就喜欢你。”
  陆建烽安静片刻,然后闷声说:“你又骗我。”
  白敏瞧着他的表情,随后笑了。“是真的。”白敏道。
  陆建烽又问:“陆建明最近还找过你么?”
  最近陆建明搬家,白敏每天回他们旧的家里收拾各种各样的东西。两人这段时间联系频繁。
  白敏无奈,拿他没辙地说:“没找没找。怎么还能天天找呢。”又补充一句:“他又不是你。”
  *
  要让另一个人喜欢上自己,通俗来说,一般叫做追求人。
  陆建烽已经开始疑惑,自己一开始怎么就会把步骤搞错呢。对啊。应该先追求再交往才对。这就是白敏不肯答应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吧。
  所以现在陆建烽决定开始认真开始追求另一个人了,最终目标是让白敏爱上他。
  从而忘记掉陆建明那个只会装可怜的人,同时恋爱脑也有了新的寄托对象。最后,就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两个了,真是一举三得。这样一来陆建烽也不用再心烦了。
  追人的步骤无非就那几个。
  白敏说最近他天天都在找他是真的。
  陆建烽这段时间格外积极主动。在每天的工作间隙,他都会找白敏聊天。
  有时候发来一张今天工作餐的照片,有时候是一只橘猫躺在轮胎堆上晒太阳。
  有时候还是一张自拍照。面无表情。死亡角度。像是裤裆视角自下往上拍的。从湛蓝晴朗的天幕下,探出半张棱角分明的脸。角落里一个“耶”的手势。那张脸拽得一如既往。
  白敏有时也会对他发的一些东西感到真实的困惑。
  【财源广进:小烽,你在干什么?】
  他在干什么?
  追人教程中管这个叫报备。
  可以拉近距离,刷存在感,了解彼此,找契合点。
  这还是陆建烽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追人。然而陆建烽十分不擅长这个,于是他还去进修了一点技巧。这就是他学来的东西。
  一开始还有点不自然。后来发着发着,发现白敏很温柔,每次都会认真回复他的消息,陆建烽倒也变得乐在其中,每天都发。
  下一步就该深入一点,进入调情环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