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露台童话
此时的天台,江一凛在寒冷的秋夜里,看着天空上一朵朵的烟花炸开。他只披了一件薄薄的外套,拿了一杯酒,坐在那,盯着天空,然后,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歆儿,生日快乐。”
江一凛毫无睡意,寒冷让他无比地清醒。
不知这个时候,她睡了吗?有人陪她放烟花吗?她会不会哭?从前,她总爱哭鼻子。他以前答应过她很多很多事,可是现在,却只能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给她放烟花。他是自己弄丢她的。刚开始那三年他夜夜梦到她,梦到她说她不会放过他。梦到她在火里……死了。
听说那场大火,烧了很久很久。拖出来的袁敬意只剩下一具焦黑的尸体,听说,那时候,袁歆看着袁敬意的遗骸,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但是他知道,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还能仰仗谁呢?只能来找他,他却装作不认识她,任由两个身强体壮的保安将她丢出去。
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世界很黑,比现在,要黑多了。
他的演技可真好啊,那应该是他的演技巅峰吧。
那是他这辈子,最关心的人,可他,却生生推开了她,从此以后,彻底失去了她的踪迹。那之后,他没放过自己,他甚至用刀锋对准自己的手腕,但他并不是真的想死。他只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记得更深刻一些。
可是,在心理医生的无数次治疗后,他竟连她的样子都开始模糊,他开始忘记那个梦,忘记自己曾经杀死她很多次。只记得她额上的胎记鲜红,她眼中的泪死活不掉,她恶狠狠地说,我永远不会放过你。
他伤害了她吧,以他的冷血无情,以他的背信弃义。
时间在黑夜里走得极慢,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那是他仅有的袁歆的照片。
小学四年级,她那时候瘦巴巴的,眼神倔强,气场强大,凶巴巴,却总爱哭。
烟花,彻底地冷却了。人生,如同虚妄。
夜重新归于寂静。
顶楼做得极其漂亮。一个透明的玻璃房里,白日里阳光普照。夜里,清冷的月光洒下来,那里头的玫瑰,会让他想起从前一本童话书里,从B612星球离开后的小王子见到一园玫瑰的瞬间,天底下竟有那么多玫瑰。自己那朵玫瑰原来不是独一无二的,可这种认知让小王子觉得惶恐,因为不那么独一无二,反而更加刻骨铭心。
《小王子》是他少时,和袁歆一起窝在城镇一个旧书店,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老头儿,当时只有一本英文版,是老板一个字一个字地翻译给他们听的。
那时候的他是不怎么喜欢童话的,可是袁歆听得认真,他也假装听得认真。袁歆这丫头情感丰富,爱憎分明,听到小王子离开b612,她生气:“这个小王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他说,是啊是啊。听到小王子开始想念玫瑰花,她生气:“现在又知道玫瑰花的好了?怎么这样呢!”他说,就是嘛。又听到小王子要接受毒舌的计划,她一边哭一边说:“这个小王子怎么这么傻啊,怎么来怎么回去嘛,为什么要这样啊。要是毒蛇骗他了,玫瑰花怎么办啊?”他说,是啊,小王子怎么这么傻。
这一刻,江一凛无端地想起这一幕,忽然就笑了。
笑得有些落寞。
谁也不知道玫瑰花有没有等到小王子,但他知道,自己离那颗属于自己的星球,早已脱离了轨道,他不知道怎么回去,他甚至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回去。怎么没有毒蛇来找他,给他支这样的一招呢?
而那朵玫瑰,有时候想想真像袁歆啊。有些傲慢,脾气也不大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能牵扯出他心里最细最疼的那一根弦。
那时候不明白,现在仍旧不明白,那种在一颗孤独星球上相遇的相依为命的感情,到底是什么。
手足,还是年少的爱。
但他却记得很清楚,那天因为小王子痛哭一场的她最后抹干了眼泪跟他说,我是小王子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他笑了,她说她是小王子,她撑死就是一颗小丸子。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
“那如果是你呢?”
“我不会走的。”
“如果是一场风暴……或者是流星撞到了我们的星球,我们分散了呢?”
她问得那么认真,眉心的胎记在月亮下像是一朵玫瑰。
他说:“那我会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会……回来找你的。”
她咧开嘴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却又皱起眉头说:“不要不要。千万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长得一点都不像玫瑰花,我没有玫瑰花那么好看,也没那么脆弱,我更像那只小狐狸,大红尾巴那种。如果我们走丢了,我会来找你的。你……
千万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着他颀长的身形,江一凛忽觉得那倒影出来的人面目可憎,恨恨地将手里的酒杯砸过去。
希望再次破灭,他似乎已经太习惯这样的破灭了。
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却在一声破碎之中又松懈开来。他颓丧地坐着,嘴角有个淡淡的苦笑。
“江一凛,你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而再次抬头,他仿佛看到那个看似体面却实则窝囊的自己旁边,又站着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脸脏脏的,眼睛却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尘,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凛尘封在过去的卞小尘,有时候,一凛会想,他得有多孤独啊。他将卞小尘和袁歆一起否认在过去的琥珀之中,却没能将他们绑在一起……
这让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当他再度成为一个弃子时,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凛不断地回想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即便否认了,也不要忘记。
那时候,9岁的卞小尘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是怎么被人贩子拐走的了,他的记忆力着实算不上好。他想不起来自己亲生父母的样子,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只是还记得,人贩子将他绑在后备箱里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也还记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后来成为江一凛,他的背上,还是有淡淡的伤疤。
于是他跑,不停地跑。幸亏他的亲生父母给了他一副从小就好的皮囊,人贩子也爱美丽,觉得把他这样漂亮的孩子弄残缺了挺亏的,应该卖个更好的价钱。
他被转手过好多次,从南到北,从北又到南,到后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还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尘这个名字,是后来他被转手给了一个男人后,那个男人随手给他起的。
那个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里的货车司机,几年前老婆难产死了,就此独身一人。买了卞小尘回来,算是图个老有所养。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卞小尘记得自己当时五岁,拿着他给的钱每天出去买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两年时间。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视为恶魔的人贩子又回来了,他们告诉他,他那个“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们的手里,成了再度利用的一个商品。
可7岁的孩子,可没四五岁的好卖了,卖不出去就去要饭,他幸免于“断手断脚”的灾难,凭着一张可怜巴巴的小脸,能要到足够的钱来保全自己。
风餐露宿,摇尾乞怜,四面楚歌。幸好有一次警方对人贩子团伙的追|捕,卞小尘逃脱了“眼线”,上了一辆火车。因为逃票,也不敢多坐,就下了车。
那时候是冬天,因为下雨的时候整件棉衣全湿了,卞小尘差点冻死,然后,他被老钟捡到了。
老钟比卞爸爸小上几岁,但面相差不多,不太讨女人喜欢的那一种,但他心肠不坏,好歹是条人命,问他啥他就哭,说自己是个孤儿,叫卞小尘,爸爸没了。
妈妈呢?
他摇摇头,就没见过妈妈。
老钟没了辙,给他煮了碗面,换了干净衣裳,这小孩,便甩不掉了。
老钟那时候跟戏班子跑,基本是野班子,指不定哪天就散的那种,演些不入流的戏,什么都演。
秦腔、京剧、昆曲、梆子,也有南方的越剧、川剧、黄梅戏、花鼓戏……有时候大杂烩,木偶戏也演,还演小品,偶尔甚至演欧美流行的那种扮相,就顺捎带了这个孩子。
卞小尘那时候沉默寡言,极其听话,因为太明白,老钟要是不要他,他就得去要饭,要饭倒还好些,就怕再碰到那群人贩子。
后来,老钟进了袁敬意的戏班子,他碰上了袁歆。
那是次年冬天,一直在台下跑跑停停,一直是戏班子的拖油瓶的卞小尘,赶鸭子上架。小袁歆教了他一晚上,他也发不对声儿。卞小尘见袁敬意急得要命,他也急,急得怕,怕袁敬意生气了,让老钟不要他。
越急,声音就越哑。让从气腔里发声,气腔在哪?他哪里听得懂?
床上伤了腿的小瘦丫头突然开口说:“我有个办法!”
办法就是,卞小尘来演,她在幕布后面,替他唱。
袁歆可真聪明啊,卞小尘佩服得想。
那出戏她演了上百次,俨然已经熟悉了节奏和韵律,隔着帘子他听到她的声音出来,对着口型,几乎天衣无缝。
他没有搞砸,甚至在下台的时候,被激动的袁敬意紧紧地抱在怀里。
他听到他跟老钟说:“这孩子,有舞台天分,你瞧他那小眼神儿,你瞧他那小身板!至于唱,唱咱可以慢慢学!他比袁歆要强!”
那是卞小尘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不是跟在那个死掉的“卞爸爸”搁在家里的小饭桶,不是老钟屁股后面的拖油瓶,也不是那群人贩子口中的“价格”。
他是有价值的。
然后他看到袁歆一瘸一拐地到他面前,幽幽丢给他一个白眼。
“喂,你今天表现不错,待会,给你吃糖。”
尽管这个丫头比他还小两岁,性格也多古怪和别扭,可他却觉得无比高兴,他心甘情愿地讨好她,就连袁敬意喝高兴了丢给他的两块钱他都悄悄地塞给了袁歆。
因为,那是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
“歆儿,生日快乐。”
江一凛毫无睡意,寒冷让他无比地清醒。
不知这个时候,她睡了吗?有人陪她放烟花吗?她会不会哭?从前,她总爱哭鼻子。他以前答应过她很多很多事,可是现在,却只能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给她放烟花。他是自己弄丢她的。刚开始那三年他夜夜梦到她,梦到她说她不会放过他。梦到她在火里……死了。
听说那场大火,烧了很久很久。拖出来的袁敬意只剩下一具焦黑的尸体,听说,那时候,袁歆看着袁敬意的遗骸,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但是他知道,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还能仰仗谁呢?只能来找他,他却装作不认识她,任由两个身强体壮的保安将她丢出去。
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世界很黑,比现在,要黑多了。
他的演技可真好啊,那应该是他的演技巅峰吧。
那是他这辈子,最关心的人,可他,却生生推开了她,从此以后,彻底失去了她的踪迹。那之后,他没放过自己,他甚至用刀锋对准自己的手腕,但他并不是真的想死。他只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记得更深刻一些。
可是,在心理医生的无数次治疗后,他竟连她的样子都开始模糊,他开始忘记那个梦,忘记自己曾经杀死她很多次。只记得她额上的胎记鲜红,她眼中的泪死活不掉,她恶狠狠地说,我永远不会放过你。
他伤害了她吧,以他的冷血无情,以他的背信弃义。
时间在黑夜里走得极慢,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那是他仅有的袁歆的照片。
小学四年级,她那时候瘦巴巴的,眼神倔强,气场强大,凶巴巴,却总爱哭。
烟花,彻底地冷却了。人生,如同虚妄。
夜重新归于寂静。
顶楼做得极其漂亮。一个透明的玻璃房里,白日里阳光普照。夜里,清冷的月光洒下来,那里头的玫瑰,会让他想起从前一本童话书里,从B612星球离开后的小王子见到一园玫瑰的瞬间,天底下竟有那么多玫瑰。自己那朵玫瑰原来不是独一无二的,可这种认知让小王子觉得惶恐,因为不那么独一无二,反而更加刻骨铭心。
《小王子》是他少时,和袁歆一起窝在城镇一个旧书店,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老头儿,当时只有一本英文版,是老板一个字一个字地翻译给他们听的。
那时候的他是不怎么喜欢童话的,可是袁歆听得认真,他也假装听得认真。袁歆这丫头情感丰富,爱憎分明,听到小王子离开b612,她生气:“这个小王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他说,是啊是啊。听到小王子开始想念玫瑰花,她生气:“现在又知道玫瑰花的好了?怎么这样呢!”他说,就是嘛。又听到小王子要接受毒舌的计划,她一边哭一边说:“这个小王子怎么这么傻啊,怎么来怎么回去嘛,为什么要这样啊。要是毒蛇骗他了,玫瑰花怎么办啊?”他说,是啊,小王子怎么这么傻。
这一刻,江一凛无端地想起这一幕,忽然就笑了。
笑得有些落寞。
谁也不知道玫瑰花有没有等到小王子,但他知道,自己离那颗属于自己的星球,早已脱离了轨道,他不知道怎么回去,他甚至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回去。怎么没有毒蛇来找他,给他支这样的一招呢?
而那朵玫瑰,有时候想想真像袁歆啊。有些傲慢,脾气也不大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能牵扯出他心里最细最疼的那一根弦。
那时候不明白,现在仍旧不明白,那种在一颗孤独星球上相遇的相依为命的感情,到底是什么。
手足,还是年少的爱。
但他却记得很清楚,那天因为小王子痛哭一场的她最后抹干了眼泪跟他说,我是小王子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他笑了,她说她是小王子,她撑死就是一颗小丸子。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
“那如果是你呢?”
“我不会走的。”
“如果是一场风暴……或者是流星撞到了我们的星球,我们分散了呢?”
她问得那么认真,眉心的胎记在月亮下像是一朵玫瑰。
他说:“那我会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会……回来找你的。”
她咧开嘴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却又皱起眉头说:“不要不要。千万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长得一点都不像玫瑰花,我没有玫瑰花那么好看,也没那么脆弱,我更像那只小狐狸,大红尾巴那种。如果我们走丢了,我会来找你的。你……
千万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着他颀长的身形,江一凛忽觉得那倒影出来的人面目可憎,恨恨地将手里的酒杯砸过去。
希望再次破灭,他似乎已经太习惯这样的破灭了。
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却在一声破碎之中又松懈开来。他颓丧地坐着,嘴角有个淡淡的苦笑。
“江一凛,你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而再次抬头,他仿佛看到那个看似体面却实则窝囊的自己旁边,又站着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脸脏脏的,眼睛却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尘,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凛尘封在过去的卞小尘,有时候,一凛会想,他得有多孤独啊。他将卞小尘和袁歆一起否认在过去的琥珀之中,却没能将他们绑在一起……
这让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当他再度成为一个弃子时,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凛不断地回想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即便否认了,也不要忘记。
那时候,9岁的卞小尘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是怎么被人贩子拐走的了,他的记忆力着实算不上好。他想不起来自己亲生父母的样子,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只是还记得,人贩子将他绑在后备箱里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也还记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后来成为江一凛,他的背上,还是有淡淡的伤疤。
于是他跑,不停地跑。幸亏他的亲生父母给了他一副从小就好的皮囊,人贩子也爱美丽,觉得把他这样漂亮的孩子弄残缺了挺亏的,应该卖个更好的价钱。
他被转手过好多次,从南到北,从北又到南,到后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还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尘这个名字,是后来他被转手给了一个男人后,那个男人随手给他起的。
那个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里的货车司机,几年前老婆难产死了,就此独身一人。买了卞小尘回来,算是图个老有所养。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卞小尘记得自己当时五岁,拿着他给的钱每天出去买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两年时间。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视为恶魔的人贩子又回来了,他们告诉他,他那个“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们的手里,成了再度利用的一个商品。
可7岁的孩子,可没四五岁的好卖了,卖不出去就去要饭,他幸免于“断手断脚”的灾难,凭着一张可怜巴巴的小脸,能要到足够的钱来保全自己。
风餐露宿,摇尾乞怜,四面楚歌。幸好有一次警方对人贩子团伙的追|捕,卞小尘逃脱了“眼线”,上了一辆火车。因为逃票,也不敢多坐,就下了车。
那时候是冬天,因为下雨的时候整件棉衣全湿了,卞小尘差点冻死,然后,他被老钟捡到了。
老钟比卞爸爸小上几岁,但面相差不多,不太讨女人喜欢的那一种,但他心肠不坏,好歹是条人命,问他啥他就哭,说自己是个孤儿,叫卞小尘,爸爸没了。
妈妈呢?
他摇摇头,就没见过妈妈。
老钟没了辙,给他煮了碗面,换了干净衣裳,这小孩,便甩不掉了。
老钟那时候跟戏班子跑,基本是野班子,指不定哪天就散的那种,演些不入流的戏,什么都演。
秦腔、京剧、昆曲、梆子,也有南方的越剧、川剧、黄梅戏、花鼓戏……有时候大杂烩,木偶戏也演,还演小品,偶尔甚至演欧美流行的那种扮相,就顺捎带了这个孩子。
卞小尘那时候沉默寡言,极其听话,因为太明白,老钟要是不要他,他就得去要饭,要饭倒还好些,就怕再碰到那群人贩子。
后来,老钟进了袁敬意的戏班子,他碰上了袁歆。
那是次年冬天,一直在台下跑跑停停,一直是戏班子的拖油瓶的卞小尘,赶鸭子上架。小袁歆教了他一晚上,他也发不对声儿。卞小尘见袁敬意急得要命,他也急,急得怕,怕袁敬意生气了,让老钟不要他。
越急,声音就越哑。让从气腔里发声,气腔在哪?他哪里听得懂?
床上伤了腿的小瘦丫头突然开口说:“我有个办法!”
办法就是,卞小尘来演,她在幕布后面,替他唱。
袁歆可真聪明啊,卞小尘佩服得想。
那出戏她演了上百次,俨然已经熟悉了节奏和韵律,隔着帘子他听到她的声音出来,对着口型,几乎天衣无缝。
他没有搞砸,甚至在下台的时候,被激动的袁敬意紧紧地抱在怀里。
他听到他跟老钟说:“这孩子,有舞台天分,你瞧他那小眼神儿,你瞧他那小身板!至于唱,唱咱可以慢慢学!他比袁歆要强!”
那是卞小尘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不是跟在那个死掉的“卞爸爸”搁在家里的小饭桶,不是老钟屁股后面的拖油瓶,也不是那群人贩子口中的“价格”。
他是有价值的。
然后他看到袁歆一瘸一拐地到他面前,幽幽丢给他一个白眼。
“喂,你今天表现不错,待会,给你吃糖。”
尽管这个丫头比他还小两岁,性格也多古怪和别扭,可他却觉得无比高兴,他心甘情愿地讨好她,就连袁敬意喝高兴了丢给他的两块钱他都悄悄地塞给了袁歆。
因为,那是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